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國辦發明電〔2020〕27號)精神,現將2021年清明節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:
2021年4月3日(星期六)至5日(星期一)放假調休,共3天。
節假日期間,各地、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疫情防控、安全、保衛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發事件,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,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。
我司嚴格按照國家規定,現通知大家放假注意事項:
1.放假前,請各部門人員關好門窗、關閉電源及水源等,確保安全,消除隱患!
2.因疫情原因,為避免交叉感染,請勿參加集體公祭等群體性活動,外出時佩戴口罩,做好防護,注意個人安全,按時上班,如遇到非人為原因無法按時返回,請及時請假!
3.因經營業務需求,各部門接到通知后,請妥善安排好本部值班工作
最美人間四月天,不負春光與時行。預祝全體員工度過一個祥和、圓滿相輝的清明假期!
上一篇:五一放假通知
下一篇:2021年春節放假通知